泰国公司税务知识
税收体系和制度
泰国关于税收的根本法律是1938年颁布的《税法典》,财政部有权修改《税法典》条款。税务厅是泰国财政部负责税收的主管部门。泰国税收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两大类,直接税包括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和石油天然气企业所得税,间接税和其他税种有:特别营业税、增值税、预扣所得税、印花税、关税、社会保险税、消费税、房地产税等。截至目前,泰国未征收资本利得税、遗产税和赠与税。税收归属分为中央税和地方税。
主要税赋和税率
- 企业所得税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都需依法在规定的期限内和以规定的方式纳税。企业需在每个会计周期结束后申报其经营所得。会计周期通常是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企业也可选择公司登记日作为会计周期。企业每半年需申报所得税一次。各类公司税率表如下(年净利润不超过30万泰铢的小规模企业,适用0%所得税税率。):
各类公司税率表
纳税人 | 税基 | 税率 |
1、小规模纳税人(纳税年度实付资本少于500万泰铢) | 年净利润在30万-300万株(含300万泰铢)以内 | 15% |
年收入超过300万泰铢 | 20% | |
2、上市公司(SET) | 年净利润 | 20% |
3、新上市公司(SET) | 年净利润 | 20% |
4、创业板上市公司(MAI) | 年净利润 | 20% |
5、从国际银行业务机构获取利润的银行 | 年净利润 | 10% |
6、从事国际运输的外国公司 | 年总收入 | 3% |
7、不在泰国经营的公司收到来自泰国公司的分红 | 总分红 | 10% |
8、不在泰国经营的公司收到来自泰国公司的除分红外的其他收入 | 总收入 | 10% |
9、外资企业处置净利润至泰国境外 | 处置利润总金额 | 10% |
10、以经营为目的的协会及基金会 | 年总收入 | 2%或10% |
- 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纳税年度为公历年度。泰国居民或非居民在泰国取得的合法收入或在泰国的资产所得,均须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泰国境内以及汇入境内的境外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泰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所谓居民,是指一年内在泰国连续居住或累计居住180天以上的人员。
- 个人所得税率表
年收入范围(泰铢) | 税率 |
0-150,000 | 0% |
150,001-300,000 | 5% |
300,001-500,000 | 10% |
500,001-750,000 | 15% |
750,001-1,000,000 | 20% |
1,000,001-2,000,000 | 25% |
2,000,001-5,000,000 | 30% |
5,000,001及以上 | 35% |
- 增值税
泰国增值税的普通税率为10%,但目前减按7%执行。任何年营业额超过180万泰铢的个人或单位,只要在泰国销售应税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都应在泰国缴纳增值税。进口商无论是否在泰国登记,都应缴纳增值税,由海关厅在货物进口时代征。免征增值税的情况包括年营业额不足180万泰铢的小企业;销售或进口未加工的农产品、牲畜以及农用原料,如化肥、种子及化学品等;销售或进口报纸、杂志及教科书;审计、诉讼、健康服务及其他专业服务;文化及宗教服务;实行零税率的货物或应税劳务包括出口货物、泰国提供的但用于国外的劳务、由法人机构提供的国际航空或海洋运输服务、在外国贷款或援外项目项下向政府机构或国企提供的货物或劳务、向联合国机构或外交机构提供的货物或劳务、保税库或出口加工区企业之间提供货物或劳务。当每个月的进项税大于销项税时,纳税人可以申请退税,在下个月可返还现金或抵税。对零税率货物来说,纳税人总是享受退税待遇。与招待费有关的进项税不得抵扣,但可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作为可扣除费用。
- 特别营业税
征收特别营业税的行业有银行业、金融业及相关业务、寿险、典当业和经纪业、房地产及其他皇家法案规定的业务。其中,银行业、金融及相关业务为利息、折旧、服务费、外汇利润收入的3%,寿险为利息、服务费及其他费用收入的2.5%,典当业经纪业为利息、费用及销售过期财物收入的2.5%,房地产业为收入总额的3%。同时在征收特别营业税的基础上还加收10%的地方税。
- 印花税
印花税的征税对象是文书而不是交易或个人,此处文书是指《税法典》中规定的所有应课税的文件。印花税税率取决于文书的类别,不履行纳税义务可能导致付款或附加税。征收对象包括绝大部分企业提交给政府部门或实体的文件和企业的官方文件,例如土地转让许可证、租赁合同、股票交易、公司债券、抵押合同、人寿保险单、养老金、授权书、承兑票据、信用证、支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