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公司税务知识
税收体系和制度
【税务管理】德国是联邦制国家,其行政管理体制分联邦、州和地方(乡镇)三级。每一级行政管理有各自的职能和分工,为履行这些职能而产生的费用也由其承担。因此,德国纳税人所缴纳税费并不统一划入联邦财政,而是将全部税收划分为共享税和专享税两大类。共享税为联邦、州、地方三级政府或其中两级政府共有,并按一定规则和比例在各级政府之间进行分成;专享税则分别划归联邦、州或地方政府,作为其专有收入。近年来,随着欧盟经济一体化的不断加深,其对各成员国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财政政策制定与实施正发挥着越来越大的影响力。因此,现在也有人认为应将欧盟作为德国税收体制中的第四级。在上述四级税收分享中,联邦所占的比重最大,其次是州,再次是地方,最后是欧盟。
【税务机构】德国政府税务管理机构分为高层、中层和基层3个层次。联邦财政部和各州财政部共同构成德国税务管理的高层机构。联邦财政部主要通过其所属的联邦税务总局(Bundeszentralamt für Steuern)履行有关税收规划和管理的职能。联邦财政部和州财政部每年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就税收政策、分享比例等问题进行协商,二者无指导或领导关系,系平级机构。
高等税政署是德国税务管理的中层机构,负责辖区内税法和有关征管规定的实施,并就与税收相关问题在联邦和州政府间进行协调,其辖区和所在地由联邦和各州协商确定。高等税政署内设分管联邦税和地税事务的多个部门。管理联邦事务的部门一般包括关税与消费税处、联邦财产处等;管理州事务的有财产税与流转税处、州财产处等。德国现有18个高等税政署,在巴符州、巴伐利亚州和北威州各设2个,不来梅州没有,其他州各设1个。
地方税务局是德国税务管理的基层机构,负责管理除关税和由联邦负责的消费税(Verbrauchsteuer)之外的所有税收。企业和个人报税、缴税和申请减、免、退税都需到注册地或居住地的地方税务局办理。
主要税赋和税率
- 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的法律依据是《所得税法》(EStG)。德国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分为无限义务纳税人和有限义务纳税人。德国常住居民(在德有长期或习惯住所)承担无限纳税义务,按其国内外的全部所得纳税;非德国常住居民承担有限纳税义务,通常仅按其在德国境内的收入缴税。
根据德国《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收入所得税征收的范围包括:从事农业和林业的收入;从事工商业的收入;从事自由职业的收入;受雇工作所得;投资所得;租金收入和著作、专利等所得;其他收入。上述收入总额减去法律所允许的免税数额后的余额,即为应税所得。
- 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的法律依据是《企业所得税法》(KStG)。企业所得税纳税主体分为无限义务纳税人和有限义务纳税人。无限义务纳税人,即位于德国境内的企业对来源于全球的所得负有纳税义务;有限义务纳税人,即位于德国以外的企业仅就其来源于德国境内所得负有纳税义务。若两国之间签有避免双重征税协议,外国企业通常可以享有税收减免的优惠。德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 营业税
营业税是由地方政府对企业营业收益征收的税种,其法律依据是《营业税法》(GewStG)。所有在德国经营的企业都是该税种的征收对象该税的税基是企业当年的营业收益,营业收益基于《公司所得税法》所依据的利润,经《营业税法》规定的增减项修正后计算得出。德国各地营业税税率从7%到17%不等。
营业税的税率确定方法比较特殊,先由联邦政府确定统一的税率指数(Steuermesszahl),目前德国联邦政府确定的税率指数是3.5%,再由各地方政府确定本地方的稽征率(Hebesatz),法律没有规定稽征率上限。近年来,德国部分地区通过降低稽征率以减轻当地企业营业税税负,并以此作为促进新企业建立和吸引外来投资的一项优惠措施。
- 增值税
增值税属共享税,是德国最重要的税种之一,征收范围涉及商品生产、流通、进口环节和服务等领域。德国的增值税体系要求由最终消费者实际承担增值税,因此从严格意义上讲,增值税并不是企业税务负担。增值税采取发票扣税法征收,一般税率为19%,部分商品(如食品、农产品、出版物和2010年新增的酒店业等)税率为7%。原则上对所有在德国国内发生的产品和服务交易均须征收增值税,但对有些商业活动予以免税,如出口、部分银行和保险业务。增值税税基是货物或服务的交易净价。在德国,所有货物和服务的商业交易都要开具发票,发票上要列明货物或服务的价格(净价)、适用的增值税率、税额和最终含税价(总价)。货物或服务购买者所要支付的就是发票中列明的含税总价。企业在出售产品或服务之前,通常需购买其他企业的产品或服务,用于再加工或应用(而非自己消费),购买时支付款项中也包含增值税。这一部分预交增值税可在该企业每月或每季度申报应纳增值税税额中扣除。
- 房地产税
德国地方政府每年向在其辖区内的房地产所有者征收地产税。
房地产购置税在德国境内进行房地产买卖,须缴纳房地产购置税。该税税基是房地产交易标的物的实际交易价格或依法估定价格,各州现行平均税率5%左右。
- 其他有关税种
除上面提到的主要税种,中国企业在赴德投资经营时常会遇到的税种还包括机动车税(Kraftfahrzeugsteuer)、能源税(Energiesteuer)和保险税(Versicherungsteuer)等。